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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标注册前的准备工作

作者:江苏荣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29 08:54:22

公司注册和商标注册相比,注册商标的难度还是很大的,因为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在商品和消费者之间建立识别通道,企业通过商标宣示身份和宣传商品,消费者通过商标选择和评价商品。所以,注册商标任重而道远,那么,南京商标注册前,做什么工作可以提高商标注册通过率呢?想知道答案的老板,你就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希望注册公司平台小编的这期推送可以帮助到更多注册商标的老板们!在注册商标前,你需要做以下小编列举的事项:

1、第一步商标注册申请人就要判断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关键商标类别,可以参考商标注册分类表,确保商标分类够精确;

2、商标注册前查询工作做好,另外,看看自己要注册的商标名称是否在核心类别上已经被注册过了;

3、组合商标最好拆分注册,既可以保证通过率,也可以在商标日后使用的时候方便,既可以合二为一,又可以一分为二。

4.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不能自己搞定的话,可以委托给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去做,他们专业,熟悉商标注册流程以及商标注册所需资料,注册公司平台就是专门为各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公司,有需要可以找注册公司平台。

为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充分发挥商标异议程序的权利救济功能,便于当事人依法主张权利,现就开通商标异议申请人变更渠道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标异议申请人变更是指异议申请提交之后至异议决定作出之前,异议申请人据以提出异议申请的在先权利转移至案外第三人,由第三人承继异议申请人主体地位、参加后续异议程序并承担相应后果。在先权利的转移包括异议申请人和第三人之间自愿的转让,也包括因合并、继承、诉讼等事由导致的法定移转。在先权利的转移应当合法、有效、完整,致使异议申请人失去适格的主体资格、第三人获得适格的主体资格。

二、异议申请人变更应由第三人以异议申请补充材料的形式向商标局提出书面申请,并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一份:异议申请人变更的书面申请;身份证明;在先权利转移证明;原异议申请人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异议申请人变更书面申请应当有第三人承继异议申请人主体地位、参加后续异议程序并承担相应后果的明确意思表示。在先权利转移证明应当包含在先权利转移的双方主体、转移时间、权利范围和法律效力等内容。

每天注销的公司有很多家,说起公司注销,问到最多的没莫过于就是公司注销多少钱,这也是小编遇到最多的一个问题,其实这类问题真的不好回答,要看具体情况,在注销公司主要是看公司的具体情况,下面小编就来具体分析。

[注销公司]1.自己跑流程注销自己在注销时候在登报和银行注销时候会存在费用,这些费用是固定的,可能在几百到一千左右,登报费在300以内,但是登报注销公告只是开始,还要办理工商注销和税务注销。在注销税务的时候,例如没有账本,要求补账,查账发现少缴税,偷税、漏税以及存在税务异常需要处理,此时需要补账、补税、罚款等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一般几年没报税也要补缴罚款几百上千不等,而且需要前往税局办理,交通费和住宿办事的旅费等算下来也不少了。

[注销公司]2.委托代办公司注销代办公司注销费用主要由服务费和罚款构成,一些代办了解公司情况后直接打包定价,主要依据也是根据公司处理难度而报价,如果税务异常很久,或者很久长时间没有记账等,处理越麻烦,费用就越高.另外很多公司处于异常状态要注销的,以及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的,情况也不一样,委托代理注销费用在2000-4000不等,要是营业执照丢失、公章丢失的还要登报加补办,费用也是要收取的,还有补报税的费用,总得下来,若账务简单费用5000元以内应该可以注销完毕,若是简单的,费用就比较便宜。

[注销公司]3.哪个更划算若不想找代理机构办理,实际上我们疏忽了我们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多次往返办事单位,所消耗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远超过代办费用,代办的优势也仅仅只有节约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吗?不同的机构也有优势,在价格上也有空间。

至于代办费用,没有异常1年内公司代办注销费用大致在3500左右,1-3年不等费用2000-5000元左右,费用除开税务是否存在异常以外,还和成立时间、行业等其他因素相关,费用只会越来越高,高达几万甚至几十万。因此小编建议,不管是在当地还是不在当地,若要注销公司可以选择靠谱的代理机构,首先费用不会乱收,跟自己办理相比也不会很高甚至更便宜,办事流程熟悉和材料准备快速,你自己去税局排队填表和工商窗口等待,也是耗时耗力的。

(1)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作出审查意见书,指明缺陷的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尽早结束审批程序。

(2)审查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或者随后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文件存在缺陷时,根据缺陷的性质,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或者直接作出视为未提交的决定。

(3)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是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根据情况作出视为撤回或者视为未提交的决定。

(4)审查申请人缴纳的有关费用的金额和期限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费用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或者逾期缴纳的,根据情况作出视为撤回或者视为未提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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