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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商标办理的步骤

作者:江苏荣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3 08:48:56

自从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知识产权已经越来越受到众多企业的重视。然而对于许多企业来说,仍未把知识产权当回事,以致于在行业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那么对于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有什么用呢?下面将以独家视角为大家详细介绍。

国家的富强靠经济,经济的振兴靠企业,企业的竞争靠知识产权,这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常言说得好:“一招鲜,吃遍天”。企业拥有领先的技术和知名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就能赢得激烈竞争,获得丰厚利润。

例如专利权,它是国家授予专利权人的一种独占性的权利,企业拥有了它,就可以在市场上占据极大的优势,获取众多的好处: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垄断”专利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市场,增加或者保持市场份额,获得经济效益;可以通过专利转让或许可实施,获取收益;利于企业进行广告宣传,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忠诚度;可以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资金;可以将专利权评估后进行投资;可以通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举措,享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

因此,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资产,知识产权的地位决定了企业所处的地位,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核心,更为显要。也正因如此,拟上市企业的专利问题一直是证监会和广大股民关注的重点和焦点,其不仅涉及拟上市企业的资产完整性,还涉及到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从而直接影响着企业是否能顺利上市。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专利,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申请专利。专利权是最重要的一种知识产权,专利权作为一种财产可以在市场中进行交易,专利权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使用。申请专利可以垄断专利产品的市场,独自使用专利,从而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

申请专利的好处主要有:

1、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

3、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4、专利权可以用来质押,向银行贷款;或作为保证进行融资。

5、专利的数量达到具一定时,可申请科技企业享受政府税收、出口贸易等优惠政策以及重大项目的投标竞标的前提。

可见,申请专利对于企业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如果以上说的还没有解决你的问题,建议可以在线咨询北京首捷知识产权客服,或者直接拨打客服电话,这里有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为你详细分析并解决你的问题。

专利权是我国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一种智力成果的形式,很多人对专利无效流程还不太了解,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

1、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

3、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4、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是关于专利无效流程的介绍,为了维护专利程序的公正和严肃,为了促进市场资源向有利于发明创造不断产生的方向进行积极投入,推动经济产业的兴旺发展。

南京商标注册申请后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提起驳回复审程序,即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驳回复审程序只有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才能提起,且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十五日内提起,驳回复审应当提交《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等文件。商标注册后,商标局审查会对某一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全部驳回;或是对某一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部分驳回。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以后,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注册申请后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提起驳回复审程序,即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驳回复审程序只有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才能提起,且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十五日内提起,驳回复审应当提交《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等文件。从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一般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商标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曰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复审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曰起三卜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驳回复审决定有两种结果:一是裁定核准,对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二是维持驳回决定。如果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仍然不服,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实践中,驳回复审案件应当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应提交起诉状、驳回复审裁定书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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