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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历的步骤
作者:江苏荣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9 08:52:49
我司为创业人剖析过许多有关江苏商标注册层面的专业知识,近期这一段时间有许多的创业人来资询人们注册的工作员,问一家公司企业在能够另外申请注册好多个商标logo。接下去,商标注册的免费在线工作员就简易的为大伙儿剖析一下,期待可以帮上诸位创业人。
1、一家企业在能另外申请注册是多少个商标logo,沒有实际的要求。现阶段个体户和公司全是能够商标注册的,要是符合要求规范,依照相对的步骤申请注册出来,那麼能够一直申请办理的,沒有总数限定,要是是企业必须,愿意注册申请,那麼就一切正常的。
2、许多公司是出示很多种多样服务项目也就是说很多种多样货品,因此,就惦记着每一项针对这每一项服务项目或是每一项货品,那样的话针对企业的运营发展趋势更有益,或许注册的工作员還是提议诸位创业人们能够那样挑选。
申请注册好几个商标logo,并不一定的企业全是合适那样的,有许多的企业创立以后将会一个商标logo就针对企业而言是较为好的,反倒如果商标logo多了反倒不太好,因此依据自身企业的实际上生产经营情况来挑选是不是要多申请商标注册好多个,而这也并不是针对各家企业而言全是愈多愈好。
2003年以前江苏商标注册申请事务都在工商局商广科办理,由于近几年我国商标申请量大增,工商局无力负担,商标注册是严肃的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一)、商标注册预先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商标查询是一项专业的工作,你亦可以委托我们代为查询,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回复你。
(二)、商标注册形式审查
商标形式审查(30天左右),商标形式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发放《注册受理通知书》。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
(三)、商标注册实质审查
商标实质审查(12-18个月左右),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四)、商标注册初审公告
商标初审公告(3个月)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发放注册证。
四个步骤:
商标查询(即刻)
商标形式审查(20天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商标可使用)
商标实质审查(24个月左右)
商标公告(3个月)—领取注册证(2个月)。
我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3类。其申请材料和审核过程都各不相同,因此需要的时间也不相同。
发明专利比实用新型专利下证所需的时间长很多,原因是发明专利要经过实质性审查,而实用新型专利不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步骤为:
1、发明人提供交底材料给代理公司,我们一般10天左右完成修改撰写工作,形成法律文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过程中可以要求提前公开声明,要求实质性审查,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加快专利审查速度。
2、专利局一般2-3个月左右完成初审,如果合格的话就进入公开阶段了,专利局一般6-10个月左右公开发明申请文件,不同的领域的发明可能存在时间上的不同。
3、专利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性审查时间一般为18-24个月左右,由于国家要加快知识产权的审查的速度,未来可能会有所缩减,实质性审查期间,审查员就发明的实质内容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问题与申请人沟通(委托代理机构的跟代理机构沟通,以确定发明合适的保护范围),经过多次修改后才能经过实质性审查阶段。
4、在专利授权之前专利申请人会接到一个“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整个通知书上会明确您所要缴纳的年费是第几年,这个就是“首年年费”,这个数字就是“首年年度”,这个“首年年度”在年费计算器中需要使用的参数之一。
5、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
6、3个月之后您就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专利证书了。
以上是发明专利的申请具体流程及时间,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话,再国内是没有实质性审查阶段的平均授权时间为6-12个月左右。
判断一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实用性需要根据《专利法》相关条例来定,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也就是说,如果专利申请是一项产品(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那么该产品必须在产业中能够制造生产;如果专利申请的是一种方法(仅限发明),那么这种方法必须在产业中能够使用,并且它们在实施之后所产生的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应该是积极的和有益的,比如说可使产品质量改善,产率提高或节约能源及防治环境污染等。如果还不明白,还可以参考下面4项:
1、是否缺乏技术手段
一个专利具备了实用性和实用新型,应该是一项已经完成了技术解决的方案。如果只是申请了专利而没有实现其任务的技术手段,或者只是部分技术手段,这就是一项未完成的发明,其不能被使用或制造,就不具有实用性。
2、是否违背自然规律
备实用性的专利应当是遵循自然规律,并且对社会有利的。如果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专利,比如设计一种“永动机”,显然是不被市场认可的,因此不具有实用性。
3、利用独特的自然条件完成的技术解决方案
如果一项专利申请涉及的发明创造只能在独一无二的条件下才能实施或者违背自然规律,则认为无实用性。例如,针对特定的港湾提出的港口设计方案,针对特定河段做出的桥梁设计方案,是与特定的自然条件联系在一起的,不可能直接适用于其他不同的地方,因而不具备实用性
4、是否具有积极效果
具备实用性的专利应该是能够产生积极有益的效果,那些无益的、脱离社会需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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